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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测绘局关于在创先争优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就在全局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党员志愿者服务是指有活动能力的党员基于信念、责任、道德,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特长、精力及财物,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要紧紧围绕“关怀社会、服务群众、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的主题,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引导和动员广大党员尽义务、讲奉献、树形象,带头参与服务,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实现测绘事业的新跨越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和彰显我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在活动中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自原性原则。党员自愿参加服务,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不带任何强制性。二是无偿性原则。党员无偿为群众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使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务实性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党员自身优势和条件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四是规范性原则。在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利用业余时间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努力使党员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组建队伍

  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要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工作,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投身到活动中来。

  1.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要在广大党员中普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掌握党员的自身特点、优势特长以及个人意愿等情况,为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打好基础。

  2.党员报名,组织审核。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党员采取自愿报名办法,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志愿者服务登记表》(见附件1)后,由所在党委(支部)进行审核、汇总,统一编号造册。要积极鼓励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做到以党员带积极分子、党员带团员、团员带青年,影响、带动和教育党的积极分子与共青团员一道加入到服务队伍行列,形成党员辐射带动效应。

  3.分类编队,搞好对接。根据党员志愿者的分布和专业特长,及单位、社区实际情况和群众不同需求进行分类,成立卫生保洁、科普教育、法律援助、社会公益、扶贫帮困、创业致富、就业指导等不同类别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同时,要掌握服务对象情况,收集服务对象需求信息,确定服务项目,搞好服务分工,实施有效对接,提高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服务内容

  党员志愿者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品牌,围绕“群众需要、党员需要、志愿者所能”,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公益性、扶困性、福利性的服务项目上,把服务对象放在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群体上,广泛开展群众最迫切需要的各种服务。(一)宣教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单位、社区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二)帮扶类:向“爱心超市”捐赠物品,定期帮扶单位、社区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特困家庭等,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定期到社区所在的养老院、福利院为其送去温暖和关爱;(三)维权类: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进行法律援助和民事调解;(四)环保类:配合“城乡清洁工程”,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共同搞好清洁卫生,认种、认养树木或绿地,开展城乡绿化:(五)维稳类:参加治安巡逻、值勤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六)就业类:帮助单位、社区群众转变择业观念,积极挖掘就业岗位,开展职业(劳务)介绍;(七)党建类:协助单位、社区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帮助改善服务对象党组织的工作设施和基础条件,研究解决服务对象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双带”能力;(八)其他公益性活动:在“七一”、国庆节、国际劳动节、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国际民歌节等各项大型活动中积极开展党员服务,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组织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测绘、心理安抚等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四、服务方式

  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对外要着眼于吸收更多的群众参与志愿者服务,发挥党员志愿者服务的核心和示范作用;对内要围绕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效果。

  局属单位党员要结合深化“结对共建”、“践行承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围绕单位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在扶助困难职工、维护职工权益、提升职工专业技能、推动单位改革发展、保持和谐稳定等方面开展服务。

  局机关党员要结合深化“定点扶贫”等活动,围绕测绘事业跨越发展,重点在开展政策宣传,结对帮扶“扶贫点”和局属单位困难群众、职工,服务社区居民,参与应急保障等方面开展服务。

  五、组织领导

  1.健全领导体系。自治区测绘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其职责是根据自治区创先争优办公室志愿者服务指导小组规划,组织协调局属单位、机关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地到社区、共建点、帮扶点了解群众的服务需求,搞好对接工作,定期了解本单位党员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的表现,及时发现志愿者服务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局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2.注重协调配合。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既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又要加强与服务对象所在党组织的联系协调,增强抓好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的整体全力,提高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行动的带头引领作用,支持配合单位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巾帼志愿者组织等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3.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登记制度、分组制度、培训制度、工作交流制度、评价激励制度等,不断加强党员志愿者的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志愿者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4.营造浓厚氛围。局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来认识,要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局域网和手机信息等媒介作用,积极宣传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党员,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扩大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有时间志愿服务、有困难找志愿者、是党员当志愿者”的氛围。

  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认真制定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实施意见,做好队伍组建、服务行动安排等工作,及时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的实施意见和党员志愿者报名分组情况,请于4月10日前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同时报送电子版),以便于能够参加区直工委定于4月中上旬组织开展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从现在开始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要把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开展的情况每季度末向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站报送一次。
  附件:

  1.自治区测绘局党员志愿者服务登记表

  2.自治区测绘局党员志愿者服务记录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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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自治区测绘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010-10-9
 关于组建自治区测绘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2010-10-9
 关于成立自治区测绘局党组织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0-10-9
 自治区测绘局开展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简报(第一期)
2009-5-15
 自治区测绘局开展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简报(第二期)
2009-7-8
 自治区测绘局开展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简报(第三期)
2009-8-7
 自治区测绘局开展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简报(第四期)
2009-8-25
 自治区测绘局开展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简报(第五期)
200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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