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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测 绘 局 文 件
桂测发[2007]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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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测绘局 关于正确使用中国示意性地图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家测绘局《关于正确使用中国示意性地图的通知》(国测图字[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测绘局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国家测绘局《关于正确使用中国示意性地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