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测绘学会 时间:2011.7.27)
广西测绘学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测绘单位: 为了推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效益的提高,向中国测绘学会推荐优秀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工作。根据国家技术标准或行业技术标准和《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2008年以后(含2008年)完成的项目工程经费30万以上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符合“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申报条件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均可申报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 2、申报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要填报“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申报表(一)、(二)、(三)”,申报材料一式7份报广西测绘学会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西测绘学会办公室),凡资料不齐者,按自动失去评选资格处理。 3、申报评选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可以是项目的承担单位,也可以是项目业主或主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参评的测绘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4、申报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不要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面均采用普通纸质材料。 5、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广西测绘政务网www.gxch.gov.cn下载。 6、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5日。 7、2011年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实行申报单位自荐奖级的办法,项目获奖等级等于或小于申报奖级。 8、“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请寄或送至(530023)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测绘学会办公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cehuixuehui@126.com或刻制光盘与上述材料一并寄出。 9、申报评选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的单位应交纳报名费和会议费。每个项目报名费200元,自荐金奖交纳会议费2500元/项;自荐银奖交纳会议费2200元/项;自荐铜奖交纳会议费2000元/项。报名费和会议费一次交纳,如所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则退回会议费。 广西测绘学会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5号 邮编:530023 联系人:李碧 电话/传真:(0771)5623384 E-mail:cehuixuehui@126.com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行广西分行建政分理处 户名:广西测绘学会 帐号:2102107109245017286 附件:一、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申报表(一)、(二)、(三)(点击下载) 二、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 三、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广西测绘学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