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甲、乙级测绘单位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广西区测绘局行业管理处 时间:2010年3月29日
各有关测绘单位: 为贯彻新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全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测办[2009]46号)要求,为使复审换证工作按时、按质、高效、有序开展,决定分期分批举办复审换证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测绘单位领导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一名。 二、培训内容 (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及政策解读。 (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及政策解读。 (三)《测绘资质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4月9日,4月8日18时前报到。 培训地点:南宁市凤凰宾馆(南宁市朝阳路63号)。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南宁市区单位不要求在宾馆住宿)。 各参训人员自带《测绘资质申请表》一本(从国家测绘局网站上下载)。 四、收费标准 学员收取资料培训费290元/人,随行人员在会议用餐收取餐费180元/人。 请各单位于4月2日前将培训回执传真到我局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朱小玲 联系电话:0771-5621001 传真:0771-5610907 附:培训回执(点击下载)
自治区测绘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