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广西区测绘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时间:2010年8月25日
各有关测绘单位: 根据全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测办[2009]46号)要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要在今年11月份全部完成。目前我区只有少数单位报送复审换证相关材料,大部分单位还没有上报。为使该项工作按时、按质、有序开展,也为各持证单位在年内尽快取得新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换证的对象 所有测绘资质持证单位(2009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除外)。 二、复审换证要求 请各持证单位认真对照国家测绘局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及我局《关于调整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并按照上半年我局在“复审换证培训班”上提出的要求,认真整理好申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 收到本通知后,各单位必须在2010年9月25日前报送所有材料。 四、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自治区测绘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南宁市建政路5号,办公楼2楼)。 联系电话: 0771-5610907 注:《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及《关于调整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材料可登录《广西测绘政务网》查询。网址:http://www.gxch.gov.cn/
自治区测绘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